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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5-6阅读:1188次
与第一次公告不同,新重组方将不用再负责海鑫的债务,只需支付资产对价
  受巨额债务及钢铁市场低迷等多个因素影响,山西最大的民营钢企海鑫集团的破产重整进程推进困难。
  眼看6个月的重整清算大限即将到来,意向投资方却仍在观望,海鑫能否顺利逃脱被破产清算的厄运?
  不再有债务负担?
  位于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的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曾是山西第二大钢铁企业,也是山西省规模最大的民营企业。但受钢铁产能过剩、市场低迷、内部管理、银行抽贷等因素影响,海鑫集团于2014年3月18日被迫停产。
  去年11月12日,山西运城中院正式公告确认海鑫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12月15日,海鑫钢铁及法院指定的重整管理人首次在中钢协网站发布公告,面向全国招募重整投资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去年11月底曾赴闻喜县采访调查,当时山西另一家钢铁企业山西立恒钢铁正有意与海鑫方面接洽,据当时接受采访的海鑫内部员工透露,当时还有德龙钢铁、敬业集团等多家意向方与海鑫有过接触。
  但海鑫集团高达百亿的巨额负债,令多家意向投资方望而却步。
  据新华社援引海鑫集团董事长李兆会在债权人会议上透露的数据,海鑫集团当时的负债及对外担保数字为104.59亿元,而整个海鑫集团的账面资产仅100.68亿元,负债率超过100%。
  此前山西立恒一位内部人士曾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100亿的债务真的压力很大,海鑫那边的土地面积非常大,高炉也多,重整的成本预计会非常高。”
  在今年4月20日“2015中国绿公司年会”期间,德龙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丁立国曾向媒体透露,目前海鑫钢铁重组不顺,“主要是债务问题达不到统一”。
  “海鑫钢铁以及山西政府都主张债务重组,而我们主张需要对海鑫钢铁进行破产清算。”丁立国表示。
  于是,对海鑫集团的重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山西省及运城市政府方面仍然希望救活海鑫。去年由运城中院裁定受理海鑫破产重整申请外,今年4月10日,运城中院分别裁定了海鑫集团旗下5家企业的合并重整案。
  4月30日,运城市政府在官网发布了《海鑫集团战略投资人招募公告》。这也是进入重整程序后,海鑫重整管理人第二次发布招募投资人公告。
  公告称,海鑫集团现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需要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人恢复生产,筹集偿债资金,并协助管理人完成海鑫集团破产重整工作。
  与上次重整公告不同的是,此次公告先给潜在的意向投资方发了一颗定心丸,“重整工作完成后,战略投资人只需支付取得海鑫集团资产所需的对价,而海鑫集团的债务将全部得到解决,战略投资人将得到没有负债的海鑫。”
  仍有比较优势?
  免去债务烦恼外,重整管理人还在公告中列举了海鑫集团自身7大优势,以及重整海鑫的成本、税收、风险控制等3大优势。
  公告称,目前海鑫集团具备560万吨铁、600万吨钢、520万吨材的综合生产能力,工信部此前公布的第二批钢铁行业准入115家钢企名单,海鑫集团就位列其中,这也意味着海鑫旗下的钢厂在规模、环保、质量、安全等相关方面已符合要求。
  其次,海鑫地处山西产煤聚集地,可以满足焦煤、焦炭的供给充足;两座引黄工程蓄水池库容达500万立方;热电项目年发电量4亿度,自给率达到40%;拥有20公里厂内铁路专用线;具备铁矿石进口资质,与淡水河谷、必和必拓、力拓等大型铁矿石生产商长期合作;拥有海关保税库资质,并且获得海关最高评级双A类企业,拥有最优的进口报关渠道。
  公告认为,进入司法重整程序是海鑫集团最大的优势所在。通过重整,将削减海鑫债务、压缩不实资产、重新进行评估,给重组方一个客观、实在的价格。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重整管理小组成员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对进入破产重整法律程序的海鑫钢铁而言,法院派驻的清算组将首先对其债务进行重组,手段包括债务延期、调息、打折等。根据公告来看,目前债务问题可以得到妥善解决,投资方可以不再为巨额债务包袱烦恼。
  对取得海鑫集团资产的成本,“也将根据审计结果,给出一个合理的评估报价,会比复建同等规模的钢厂要便宜许多。”该成员称。
  此外,重整完成后,投资人可以获得很大的税收优惠条件。公告称,“由于海鑫近几年亏损严重,可以用于冲抵企业所得税;重组方以较低的价格取得海鑫的全部资产,但固定资产仍能够按照账面原值进行折旧抵税;此外还有部分增值税留抵税额。初步估算,战略投资人重组海鑫后,上述亏损、折旧及增值税留抵税额冲抵的税款相当于5年内能免税经营。”
  此次招募对战略投资人的条件设置比较宽泛,“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在合理时间内支付获取海鑫资产所需对价,并具备足够资金完成海鑫集团复产”。
  有意向的投资方需要在今年5月31日前向海鑫集团管理人提交报名意向书和重组初步方案,重组初步方案的内容包括:购买海鑫集团资产价款;付款时间安排;后续经营规划等。海鑫管理人将参考战略投资人提交的重组方案,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通过后,重组协议正式生效,战略投资人正式成为海鑫集团重组方。
  但在公告所描述的乐观条件外,也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那就是严重过剩的钢铁市场将成为未来海鑫复产的最大挑战。
  与去年海鑫停产时相比,今年一季度的钢铁行情更惨。“需求下降、产量下降、价格下降、环保加压、整体亏损”,中钢协近日发布的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国内大中型钢铁企业实现销售收入7629.18亿元,同比下降14.48%;实现利润总额为亏损9.87亿元,同比减亏70.46亿元,但主营业务亏损110.53亿元,增亏34.33亿元。
  德龙控股董事局主席丁立国认为,在目前钢铁盈利形势不佳的情况下,重组海鑫钢铁的意愿本来就不是很强烈,“如果再背上债务,就更没法操作”。
  另一大挑战就是时间。《企业破产法》明确,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也就是说,海鑫管理人必须在9个月内给出明确可行的重整方案。如果从去年11月12日进入重整程序算起,理论上到今年5月底就是重整计划的截止日期。若因特殊情况申请延期3个月,最晚到8月底,重整还未顺利完成的话,海鑫集团将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的程序。
  “如果能找到战略投资方,就还有希望盘活复产。否则只能面临被破产清算的命运。”中国联合金属网钢铁行业分析师胡艳平此前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无论是哪家公司,接盘海鑫重整的前提都是一个足够吸引人的价格,“这也是一个利益博弈和平衡的过程,如果不是足够便宜,肯定没什么人愿意接盘。毕竟钢铁市场的前景还是不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