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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5-18阅读:566次
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实行有奖举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国家、省、州坚决打击和取缔“地条钢”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行为,广南县打击取缔“地条钢”及遏制钢铁煤炭过剩产能违规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举报我县行政区域内违法生产“地条钢”等行为实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
  “地条钢”是指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其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举报范围包括:
  1.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或商户;
  2.利用“地条钢”进行钢铁制品加工的企业;
  3.使用“地条钢”及其钢铁制品的企业,包括使用“地条钢”为建筑材料等行业。
  二、奖励办法
  (一)经查实的有效举报,将给予举报人10000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县级财政安排。
  (二)举报人须实名举报,举报人在举报奖励兑现时须提供个人或单位相关信息,我们将保护举报人信息安全。
  (三)对举报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时间顺序以受理举报登记的时间为准;集体举报的,共同分享10000元举报奖金。
  (四)举报人举报时,需提供违法企业的详细地址、具体违法违规行为,最好能提供现场照片或视频等。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人可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南县莲城镇西大街21号,邮编:663300。
  邮箱:gnxgxswj@163.com。
  (三)举报电话
  广南县发改局:0876—3057614;
  广南县工信商务局:0876—5158172;
  广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76—5613006;
  广南县安监局:0876—515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