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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1-9阅读:592次
今年7月1日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实行水资源税改革,截至10月中旬,该省已有10516户(次)纳税人缴纳水资源税,累计缴纳税款4.28亿元,工业重镇——唐山已累计征收水资源税1.1多元,居河北省之首。在这一改革措施推动下,加大节能环保设施投入力度、保护水资源税已成为全省众多钢铁企业的共识。
  据了解,河北水资源税改革采用“费改税”方式进行,即取用水行为由原来的缴纳水资源费改为缴纳水资源税,并在税制设计上基本承接了水资源费的征收对象、计征方法和征收标准等。对于取用地表水的企业而言,缴纳的水资源“税”与“费”相比基本不变。而对于主要取用地下水的企业而言,用水负担或将成倍增加。
  水资源税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加大对取用地下水企业的征管力度,来引导企业调整用水结构,少用稀缺的地下水,尽量使用地表水。据测算,改革后河北省每立方米水资源税的平均税额,地表水为0.3元,地下水为1.23元。从平均税额看,地下水是地表水的4.1倍;地下水严重超采区是非超采区的2.5倍,是地表水的11.8倍。较大的税额差有利于引导企业及时调整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
  对于钢铁大市唐山而言,钢铁行业不仅是“用水大户”的集中区,同时也是水资源税征管的重中之重。而水资源税对企业生产成本的影响更成为各方关注焦点。唐山市丰南区属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一直面临着水污染和水资源短缺的双重难题。水资源费改税后,坐落在丰南区的一家钢铁企业今年已投资2.32亿元,对污水处理厂等节能环保项目升级改造,力争实现地下水零开采。
  截至10月底,水资源税征收4个月,在河北省纳入水资源税管理的888户钢铁行业纳税人中,774户纳税人取用地下水,占比87%;税收收入0.99亿元,占钢铁行业全部水资源税收入的91.67%。钢铁行业累计申报缴纳水资源税1.08亿元,缴纳税额位居各行业之首。地下水税额标准的提高,促使企业取用地下水不再“任性”,而节能节水则可以让企业畅享税制改革带来的红利。
  河钢集团唐钢公司是一家国有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为节约用水,他们将水井全部关闭,在行业内率先实现工业水源全部取自城市中水,并投入3.2亿元高标准建设了华北最大的水处理中心,现年节约新水1460万吨,水综合利用能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水资源税改革后,由于无取用地下水(地表水)行为,成为一家非水资源税纳税企业,按2015年数据计算,可免缴水资源税3000多万元,收获了不小的节水红利。
  水资源税试点改革已实施4个月,水资源税抑制地下水超采的调控作用初步显现。众多钢铁企业在调整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方面逐渐“马力全开”,经历着由“用水大户”向“节水标兵”的嬗变。除“硬件升级”外,不少企业将节水降耗的着力点放在严苛的内部管理上。迁安市一家生产线材的大型民企除配备了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及水循环利用系统外,还在成本管理方面做足功夫,主动加大水、电等能耗的权重,按实际取用成本的2倍进行内部考核,一旦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对第一责任人予以罚款等惩戒。目前,通过严格制度管理、加强污水循环利用等多重手段,吨钢消耗新水量已由2015年的2.4立方米降至2.05立方米,远低于《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中规定的3.8立方米的标准。在唐山,一些小型钢铁企业也纷纷加入了集约用水的行列,不但省了水,还节约了税款。
  在水资源税改革之初,一些企业对水资源税接受程度并不高,认为水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缺乏全面的成本观念。为此,唐山地税系统从宣传、培训、服务、管理等多个方面下功夫,确保水资源税顺利征收。目前,唐山市地税已与财政、水利等部门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信息交换、联合检查、协同监管等多项工作机制,共同构建“水利核准、纳税申报、地税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管理模式,形成治税合力。针对部分钢铁企业仍存在无证取水、违法取水的情况,开展拉网式清查,予以重点监督和治理。
  唐山市地税局局长张福军表示,未来将严格按照“探索有效加强水资源保护、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的要求,提高工作标准,规范高效实施,以实际行动护航水资源税试点的顺利实施。